红木家具小知识|桌案类家具的主要形制和区别
摘要:在明清古典家具中,桌案家具是一个大项,用途非常广泛,是家庭生活的必需品,种类和形制也十分丰富。案和桌在形制上有本质区别。一般来讲,腿的位置决定了它的名称,与高矮、大小、功能都无关。腿的位置缩进来一块为案,腿的位置顶住四角为桌。明十七世纪 黄花梨四面平式长方桌晚明 黄花梨夹头榫平头案桌…
在明清古典家具中,桌案家具是一个大项,用途非常广泛,是家庭生活的必需品,种类和形制也十分丰富。案和桌在形制上有本质区别。一般来讲,腿的位置决定了它的名称,与高矮、大小、功能都无关。腿的位置缩进来一块为案,腿的位置顶住四角为桌。
明十七世纪 黄花梨四面平式长方桌
晚明 黄花梨夹头榫平头案
桌子大约产生于唐朝,有两种形式,一种有束腰,一种无束腰。束腰有两种做法,一种低束腰,一种高束腰。
晚明(1573-1644) 黄花梨有束腰罗锅枨马蹄足八仙桌
明末清初 黄花梨高束腰马蹄足香桌
方桌,独具特色的中国传统家具,面呈正方形的桌子,规格有大小之分,结构有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。
清 黄花梨一脚三牙方桌
条桌,长度超过宽度两倍以上的桌子。
明末清初 黄花梨条桌
供桌,指厅堂上置于天然几前的一种长方形桌子,高度约与方桌相等,祭祀时常供设香炉、蜡竿和摆放供品,故名供桌。
琴桌,与供桌相似,但稍低矮狭小,多依墙而设,仅作为陈设之用,故琴桌的式样较多,又多讲究。
月牙桌,由两个半圆拼成的,中国明代的圆桌,往往是由两片拼合,两片拼合的圆桌通常被人称为月牙桌,因为它合起来似圆月一轮,分开来却像月牙两半儿。
明16清17世纪 黄花梨无束腰月牙桌
案的造型有别于桌子,主要表现为案腿足不在四角,而在案的两侧向里收进一些的位置上,两侧的腿间大都镶有雕刻各种图案的板心或各式圈口。
清早期 黄花梨独板夹头榫管脚枨螭龙纹小翘头案
明末 黄花梨绿纹石屉板小平头案
案类家具与桌类家具相比文雅的多,主要有书案、画案、平头案、架几案、翘头案、炕案、供案、条案等等。这些案类家具的用途大多都与文人雅士有关,与摆放物品为主的桌类家具有一定的区别。
黄花梨夹头榫独板面小画案
明17世纪 黄花梨画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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